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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系统三级与收入支出分析系统二级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4-26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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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财政局委托,现就网络系统三级与收入支出分析系统二级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LYCG2025-022

2.项目名称:网络系统三级与收入支出分析系统二级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3.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000元

6.最高限价:55000元

7.合同履约期限:至出具复评、备案证书

8.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联系人金女士(电话:******/718978)。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3.1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3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3.4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09:30时前。

2.递交方式: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原件无需邮寄,响应方需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注意************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收件人:金樟美,收件人电话:******/718978),逾期送达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应确保邮递员将邮寄的响应文件当面送达至收件人签收,如未当面送达收件人签收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响应文件通过顺丰或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8日09:30分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分中心二楼开标室1准时开标,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招标(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参加)。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下载网址:(******/questionTemplate/2018-06-12/12149.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bfa64b40b61f11ebb4d961ca0e417884)。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银行咨询办理。

九、提交答疑截******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5年5月6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街道清影南路2号世贸城9号楼2324、2325、2342、2343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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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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