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211-441303-04-01-102869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阳区良井镇万亩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项目一期-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6月30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2 号评标室
(三)******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5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1家投标企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原因是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人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封面均无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底纹及二维码
(3)初步评审结果: 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七)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具体评分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信业绩得分
监理大纲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有限公司
30.00
31.10
29.44
90.54
2
28.00
27.94
29.11
85.05
3
23.50
29.85
83.35
4
26.00
25.44
29.47
80.91
(八)******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依据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0.87 %,投标总报价:******.78元;
******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0.31 %,投标总报价:******.14元;
******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0.64 %,投标总报价:******.16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下浮率:0.87 %,投标总报价:******.78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程整体施工阶段的工期暂定为54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监理工程师:
李永通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6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有限公司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业绩情况
1、2024年度惠州市惠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港尾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3、惠东县横岭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4、惠东县九龙峰旅游区马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下浮率:0.31 %,投标总报价:******.14元
王利荣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4
1、惠州市西枝江堤防加固(三联堤)工程监理;
2、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河防洪排涝项目(淡水河城防段拓宽工程、淡水河联想工业园段整治工程、惠阳城区桥背排涝站扩容改造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下浮率:0.64 % ,投标总报价:******.16元
工期(交货期)
马以国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15
******有限公司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宁都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含监理)项目;
2、2021 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碧道建设部分)龙岗区支流及湖库碧道监理;
3、兴宁市城乡一体化水资源配置—石壁水库与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水利局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7月7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项目开标时间:2025-06-30公示开始时间:2025-07-02公示结束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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