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楼新风系统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
JD066025S0ZC01579
三、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由“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17:30时”
变更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17:30时”。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申鹏飞 苏怡 姚桃
联系电话:******、******
邮箱:******
附:招标公告变更后正文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楼新风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就其南楼新风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楼新风系统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
JD066025S0ZC01579
三、项目情况: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楼新风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原系统拆除,新设备、材料供货,系统改造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南楼地上共15层,新风改造区域为6楼至13楼,共计8层,新风改造面积10368m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无。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含税345万元,超过此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工期:要求进场施工后70天内完成,根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方案,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正常运营。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无。
(二)采购流程:资格后审。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则须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空调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实施案例(须包含新风系统工程)或单项5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新风工程项目实施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全热交换器设备/全热交换新风净化机)的生产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全热交换器设备/全热交换新风净化机供货销售案例(以上单个合同案例中须至少包含50万元及以上的全热交换器设备/全热交换新风净化机的供货销售)。(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全热交换器设备/全热交换新风净化机)的制造商或者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8.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按要求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项目转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
1.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二)平台网址为:******。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六)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2.******银行中银智采平台(******/pc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银行官网(******)“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2024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公告》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中银智采平台将对投标人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审核具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三个工作日时间提前注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announcedetail/0)、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本项目不组织。
八、踏勘:
本项目统一组织踏勘,时间:2025年10月13日9:30,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九、开标及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
十、其他:
10.1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
10.2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委托代理采购的项目,按照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择优选取中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申鹏飞 苏怡 姚桃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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