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zjg******4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及“污泥集中处置”类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如皋市市政污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位于东风河以东,红旗河以南地块,占地约30亩。为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现需采购专业的环评服务机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责取得如皋市数据局的正式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有登记注册。(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页截图)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
投标人使用“江苏CA******集团”,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址:******/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time=******45723。
下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谈判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新点开标大厅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有限公司开标室(时代大厦1313室)
六、保证金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3)缴纳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有限公司南通鑫乾支行
账号:******2331
(4)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②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保证金必须备注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并从响应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间隔,留足一定的时间。在响应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成交企业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3)成交人未在成交公示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新点开标大厅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联系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5.CA锁办理指南、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指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下载参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
联系方式:王先生0513-******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3室
联系方式:沙云天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513-******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