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2025年防洪工程(崇仁县航埠镇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2025年防洪工程(崇仁县航埠镇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仁县航埠镇;
2.2 招标规模:
2.2.1项目招标控制价******.48元;
2.2.2项目建设内容:崇仁县航埠镇防洪工程河道治理长度6.385km,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0.235km,格宾石笼挡墙0.425km,砼重力式挡墙护岸1.60km,台阶7座。
2.3 计划工期:364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注:本条款所指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不含退休人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注:如因国家或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采用资格后审,不******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职称证号、专职安全员姓名及证书编号及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6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处以5万元/人/次违约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处以1万元/人/次违约处罚。
7.7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通知中的注意事项,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8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
7.9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10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1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严格按照赣人社规[2022]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赣人社规[2022]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合同金额1%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江西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截图有效时间为开标截止前7日。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水利局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水利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抚财富广场3#楼2302室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水利局
联系电话: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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