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J1-210200-GXBX]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乐净供应链******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中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J1-210200-GXBX]有关问题的质疑函,我公司收到后对其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上报采购单位,并组织本项目原谈判小组协助进行核实,现对质疑函作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有限公司******中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GZ******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卓锐锦鸿),空调中标品牌为长虹,型号分别为2匹变频挂式空调:KFR-51GW/ZDHID(W1-F);3匹变频挂式空调:KFR-72GW/ZDWU(W1-F)。我司对该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怀疑广西卓锐锦鸿涉嫌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侵害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利益。
事实依据:我司经过对比,发现其技术参数并不能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货物2“2匹变频挂式空调”、货物3“3匹变频挂式空调”的“技术参数要求”,存在明显负偏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质疑答复
经核实******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两项“负偏离”,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1)2匹变频挂式空调(KFR-51GW/ZDHID(W1-F)):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制冷功率为≤1240(W),但该公司提供的试验报告检测项目中显示额定制冷输入功率为1300W,不满足本项目“制冷功率:≤1240(W)”的参数要求,存在负偏离。
(2)3匹变频挂式空调(KFR-72GW/ZDWU(W1-F)):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制热量:≥10000(W),但该公司提供的试验报告检测项目中显示额定制热量为9800W,不满足本项目“制热量:≥10000(W)”的参数要求,存在负偏离。
综上述核实情况,******有限公司的符合性不通过,取消该公司成交资格。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项目采购人将依法依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此答复函在网上公开后视同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均已接收此函。
特此复函。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21日
******中学空调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pdf